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
教务管理有关规定(三)
六、毕业手续办理
1、毕业图像采集:7月30日前完成。(广西:九铭数码,外省:新华社)
毕业图像采集前要从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”下载学生信息(包括考生号、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层次、专业、联系电话、教学点等)并打印,学生本人核对并签 名采集,如果有信息变更的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)。采集时须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严格按顺序进行,否则毕业证相片不符。采集数据由采集部门上传学信网。图像采集时提供学校代码10598、毕业时间20 年的1月5日(如2015级:2018年1月5日)。
2、上报材料:10月31号以前完成上报。
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我院要求,包括毕业电子照、毕业生纸质成绩册、历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及汇总名单、毕业生档案袋、毕业生登记表、实习鉴定表等。
3、领取毕业证、学位证
每年1月中上旬教学点集中代领,并于两周内发给学生,学生签领表按当年归档永久保存。
七、学籍管理有关规定
1、学生的学籍管理按照2013年3月教育厅学生处的《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文件选编》和《广西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执行,由广西医科大学统一管理,各教学点协助 完成。
2、学生的学籍、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由广西医科大学完成,各教学点协助。
3、学生的学籍变动和信息变更均须报广西医科大学审核,并完成网络平台信息更改后才能视为有效变更。
4、学生的休学、退学、复学、转教学点、转专业(二年级后不允许办理)办理程序:由教学点在我院的管理系统上进行申请,打印学籍异动审批表给学生填写,教学点领导初审签字后报校本部,校本部按程序审批。
八、教学档案存档规定
(一)教学档案存档范围
1、上级下发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。
2、各种规章制度、会议记录、重要报表。
3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。
4、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计划、教学进度表、课程表、试卷、教材目录及教学改革方面材料。
5、学生学籍卡片、在校学生名册、毕业生名册、毕业生成绩大表、毕业证签领表。
6、学生学籍变更材料。
(二)档案材料标题的规定
所有教务、学籍、学生管理的各种表格、材料上,统一使用“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XX年级XX专业XX层次XX班(XX教学点)”。
电话: 13700603800 0871-65522065
地址: 昆明市五华区莲花池正街122号 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 科技创业大厦C幢1楼108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