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授在读期间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。
函授教育属于继续教育范畴,根据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取得学历(学位)的继续教育支出,按照每年3600元的标准扣除。这意味着,函授在读生可以享受这一专项附加扣除。此外,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,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纳税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父母进行扣除。如果函授本科学生同时进行职业资格类的继续教育,如职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,纳税人需要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,并且可以继续教育(职业资格证)可以定额抵扣3600元。这意味着,函授在读生不仅可以享受学历继续教育的税收优惠,还可以通过职业资格类的继续教育获得额外的税收减免。
此外,如果函授在读生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,这并不限于全日制学历教育,非全日制的函授教育也可以享受此项扣除。而且,即使最后没有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,只要凭学籍信息,也可以最长扣除48个月。如果48个月后,学生换一个专业学习,还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扣除,继续享受48个月的税收优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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